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地方標準管理辦法》(國家技術監(jiān)督局令15號)、《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京質監(jiān)發(fā)[2014]60號)和國家標準委《推薦性標準集中復審工作方案》(國標委綜合[2016]28號)的要求,我局組織對發(fā)布滿五年的推薦性地方標準進行了年度復審(強制性地方標準年度復審已經結合強制性地方標準整合精簡工作一并開展),對推薦性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進行了專項復審,由各有關行業(yè)主管部門提出了復審結果建議。
推薦性地方標準70項復審初步結果為:繼續(xù)有效50項、修訂13項、廢止7項(見附件1)。推薦性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計劃376項復審初步結果為:保留363項,終止13項(見附件2)。
現就復審初步結果進行公示,如有意見,請于2016年10月21日前反饋。逾期未反饋,視為無意見。
傳真:57520098
電子郵件:bzh@bjtsb.gov.cn
附件:1.推薦性地方標準復審初步結果.doc
3.意見反饋表
北京市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