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meng)發布2016年第三(san)季(ji)度加強官方控制(zhi)的(de)進口非動物源食(shi)品和飼料清(qing)單
發(fa)布日期: 2016-06-28
2016年6月25日,歐盟在(zai)官方公報發布(EU)2016/1024號委員會執行法規,修訂了(EC)No 669/2009法規的附件I,調整了2016年第三季度需要提高官方控制水平的進口非動物源食品和飼料清單。
該清單每三個月調整一次,刪除其中已完全(quan)滿足法規要求的商(shang)品(pin),添加需(xu)提高官方控制水(shui)平的商(shang)品(pin)。
此次調整(zheng)不涉及中國產品,對(dui)中國產品加強官方控(kong)制的種類仍為以下2種:
飼料或食品(pin) | 原產地 | 有(you)害物質 | 抽檢(jian)頻率(%) |
中國甘(gan)藍(lan)(lan)(其它食(shi)用甘(gan)藍(lan)(lan)、芥藍(lan)(lan)) | 中(zhong)國(guo) | 農藥殘留 | 50 |
茶葉(不管是(shi)否(fou)添加香料) | 中國 | 農藥殘留(liu)(包(bao)括氟樂靈) | 10 |
本法規自發(fa)布后第3天(tian)起生效(xiao),并于(yu)2016年7月1日(ri)起實(shi)施(shi)。